核安全信息公開
輻射防護
陽江核電站建立了完善的輻射防護體系,不斷監(jiān)測電站工作人員所接受的輻射劑量,并在實踐中遵循輻射防護最優(yōu)化原則(簡稱ALARA原則)。 即:在實施某項輻射實踐的過程中,可能有一些方案可供選擇,在對這些方案進行選擇時,應(yīng)當(dāng)運用最優(yōu)化程序,將一切輻射照射保持在可合理 達到的盡可能低的水平(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, 縮寫為ALARA)。 |
·遵守國家核安全法規(guī)中規(guī)定的個人劑量限值 ·將集體劑量保持于合理情況下的最低水平 |
202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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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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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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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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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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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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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(自3月25日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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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(自3月25日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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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量限值
個人劑量限值是指內(nèi)、外照射劑量的總和,不包括醫(yī)療照射和天然本底照射。
+
= 總受照劑量
職業(yè)性照射的個人劑量,基本限值如下:
·連續(xù)5年的年平均有效劑量20mSv;
·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劑量50mSv;
·眼晶體的年當(dāng)量劑量150mSv;
·四肢(手和足)或皮膚的年當(dāng)量劑量500mSv。
醫(yī)學(xué)CT | 8mSv/次 |
我國某些高本底地區(qū) | 3.70mSv/年 |
磚房 | 0.75mSv/年 |
水果、糧食、蔬菜、空氣 | 0.25mSv/年 |
胸肺X光透視 | 0.2~1mSv/次 |
土壤 | 0.15mSv/年 |
北京至歐洲乘飛機往返一次 | 0.04mSv/次 |
生活在核電站附近 | 0.01mSv/年 |